2009年3月25日 星期三

死刑何價?

國際特赦組織於昨日發表周年報告,指全球於去年有近2,400名死囚被處決,而當中有逾七成死囚是被中國政府處決。中國無疑是全球人口最多的國家,但按人口比例計算中國人口只約佔全球人口的20%,但如以死囚被政府處決計算卻佔了全球被處決者的70%以上,這數字卻無論如何不能不令人感到不安和震驚!(這裡,我得申報利益,我現在是國際特赦組織香港分會執行委員會委員)

自從1948年聯合國大會通過《世界人權宣言》,過去60年間國際社會有愈來愈強的聲音要求各國政府廢除死刑;至今,在全球190多個國家中,仍然保留及有實際執行死囚處決的國家只得59個,可見廢除死刑已漸成為國際社會的主要立場。

為何要廢除死刑?原因自然是多樣的。首先,生命是無價的,根據國際人權原則,沒有人可以任意剝奪另一人的生命;第二,無論如何健全的刑事司法體系,都不可能保證法庭不會錯判,但如果一個被告被判處死刑並被處決,那麼日後被發現錯判,生命亦將無可挽救;第三,傳統認為保留死刑對阻嚇犯罪具有效力,但當今有愈來愈多的學術分析顯示這方面的威嚇力根本不大存在。還有更多更深入的分析,日後有機會再在此提出分享。

無論如何,限制以至逐步廢除死刑,已經日漸成為國際法的原則;中國作為國際社會的重要一員,是絕對不能繼續與國際人權潮流背道而馳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