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回談到透視內地縣委書記工作的紀錄片《冬月》,總的來說是令我們這些香港人獲益不少的。不過,電影中看到的大多是那位導演認為是「自信心很強」的縣委書記如何與一些外來投資的商人打交道(自然少不了是其極厲害的酒量)以促進縣的經濟發展,以至縣政府如何運用那種種行政與政治手段去解救信訪民眾的問題(如嘗試化解用人單位欠薪等問題),這大多是相當正面的工作;我始終存有疑問:紀錄片能拍攝並能公開的,到底佔了那位縣委書記工作的多少百分比?難道就沒有任何不見得人的工作陰暗面嗎?
至於另一部我看過的電影節電影,名叫《馬大夫的診所》,導演對這紀錄片的處理可說是更為平實,電影場景主要是拍攝內地偏遠地區(應該是陝西省吧)一個貧困農村內的惟一中醫馬大夫診所發生的點點滴滴故事。一個平凡到不得了的貧困山區,人民的生活可說是「百事哀」,除了身體上的種種病痛,生活的壓力、求醫難到有人寧願「早死早著」的實況、礦工感染矽肺病的痛楚、地方惡棍官員的苛政,以至到北京上訪的民眾所遭遇的不平,均令馬大夫的診所的環境氣氛變得更為悲涼!
馬大夫的診所就成為人民談論生活苦況的聚腳點,也具體地反映出,開放改革了三十年仍有不少人民未能真正受惠,更反映出城鄉差距仍是相當尖銳的問題。在這紀錄片裡,我最記得有一名村民高嘆:「和諧社會就只存在於北京!」這無疑是當前內地偏遠貧困山區農民的最真實感受。
《馬大夫的診所》的導演沒有來港與觀眾討論交流,是一大遺憾。至於《冬月》一片,電影播放後的提問時段,有觀眾問導演:《冬月》一片能不能在內地上演?導演最終都承認,目前的情況還是不能;但他不忙補充,那這部紀錄片《冬月》的英文譯名叫The Transition Period,意思即為「轉變時代」,中國也正不斷在轉變中,他對前景是樂觀的!
確乎,看當前中國,我們有一萬個理由不斷搖頭嘆息甚至罵個不停,但也有理由相信前景仍是樂觀的,因為中國有不少的地方也一直在轉變之中!
2009年3月31日 星期二
2009年3月30日 星期一
透視縣委書記的工作
剛過去的周末與周日,難得看了兩部香港電影節的電影,同是內地電影工作者的制作,也同時十分具體地反映出當前中國的基層實況。
我自己較為喜歡的是《冬月》那片,有關電影是一部紀錄片,題材十分難得,是紀錄了內地一名縣委書記的工作實況;正如導演所說,他是希望透過電影讓觀眾了解到中國基層政府是怎樣運作的。
較為了解內地黨政體系的朋友都知道,內地除了中央政府一級,地方政府亦細分為省、地市、縣以至鄉鎮政府等層級,鄉鎮基本上是功能較小的基層政府單位,因此縣級政府可說是中國最基層而擁有最完善政府職能的政治單位。
《冬月》一片從近距離拍攝了浙江省內一名縣委書記的日常工作情況,可說是十分難得一看的電影。嚴格來說,縣委書記雖然是共產黨在一個縣的第一把手,但完全談不上他就是政府中的一員;但現實上,從電影中可見,縣政府的日常決策根本就由縣委書記「拍板」,反而政府體制內屬於縣長的人,實際上好像只擔任「副縣長」一般。當然,從共產黨體制看,這就正常不過,因為通常縣長在黨內體制只屬於縣委第一副書記,根本就是縣委書記的副手。
這黨政如此公然不分的情況,使與我一同看電影的朋友也為之不解,他並在電影播放後的提名時段向導演作出詢問,不料導演的答覆是:「你是香港人嗎?如果是香港人,應該很清楚中國內地的情況就是這樣,黨就是政府。」
撇開以上問題,《冬月》一片是頗詳盡地勾劃出縣委書記日常要處理的兩大任務:攪經濟促進地方投資,以及處理人民信訪維護地方穩定。有關工作的難度,可實不少啊!
由於要趕往「反對死刑」的遊行,本文暫寫到這裡,稍後再續談。
我自己較為喜歡的是《冬月》那片,有關電影是一部紀錄片,題材十分難得,是紀錄了內地一名縣委書記的工作實況;正如導演所說,他是希望透過電影讓觀眾了解到中國基層政府是怎樣運作的。
較為了解內地黨政體系的朋友都知道,內地除了中央政府一級,地方政府亦細分為省、地市、縣以至鄉鎮政府等層級,鄉鎮基本上是功能較小的基層政府單位,因此縣級政府可說是中國最基層而擁有最完善政府職能的政治單位。
《冬月》一片從近距離拍攝了浙江省內一名縣委書記的日常工作情況,可說是十分難得一看的電影。嚴格來說,縣委書記雖然是共產黨在一個縣的第一把手,但完全談不上他就是政府中的一員;但現實上,從電影中可見,縣政府的日常決策根本就由縣委書記「拍板」,反而政府體制內屬於縣長的人,實際上好像只擔任「副縣長」一般。當然,從共產黨體制看,這就正常不過,因為通常縣長在黨內體制只屬於縣委第一副書記,根本就是縣委書記的副手。
這黨政如此公然不分的情況,使與我一同看電影的朋友也為之不解,他並在電影播放後的提名時段向導演作出詢問,不料導演的答覆是:「你是香港人嗎?如果是香港人,應該很清楚中國內地的情況就是這樣,黨就是政府。」
撇開以上問題,《冬月》一片是頗詳盡地勾劃出縣委書記日常要處理的兩大任務:攪經濟促進地方投資,以及處理人民信訪維護地方穩定。有關工作的難度,可實不少啊!
由於要趕往「反對死刑」的遊行,本文暫寫到這裡,稍後再續談。
2009年3月27日 星期五
津巴布韋第一夫人的刑事豁免爭議
津巴布韋第一夫人格蕾絲‧穆加貝較早時訪港購物, 涉嫌打傷跟蹤採訪的英國星期日泰晤士報攝影記者,但日前律政司司長黃仁龍卻表示,根據香港法律規定,津巴布韋總統夫人在香港享有刑事豁免權,因此不會就她涉嫌傷人的行為作出刑事起訴。這引起了社會上的一番議論。
今日,律政司司長覆函立法會,提供了更詳細的資料,內容如下:
“中央人民政府已通知香港特別行政區政府,格蕾絲‧穆加貝夫人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外交特權與豁免條例》第二十二條第一款第(三)項享有豁免和不受侵犯。該條例列於《基本法》附件三,並公布於《1997年全國性法律公布》,適用於香港。條例第二十二條第一款第(三)項規定:‘下列人員享有在中國過境或者逗留期間所必需的豁免和不受侵犯:‧‧‧(三)經中國政府同意給予本條所規定的特權與豁免的其他來中國訪問的外國人士。’中央人民政府並且表示,格蕾絲‧穆加貝夫人所享有的特權與豁免包括該條例第十四條第一款所規定的刑事管轄豁免。”
當然,《基本法》附件三所規定的全國性法例,對本港是有效的,這點難以質疑;不過,就有關個案,我認為仍值得提出兩點疑問:
第一,到底中央人民政府是否嚴格按照該條例第二十二條第一款第(三)項的規定行事?尤其是,從各方面的報道看,當日在港涉嫌傷人的格蕾絲‧穆加貝夫人並不像是在中國境內的香港進行什麼國事訪問,而好像只是以私人身分來港探女兒,對此中央人民政府有必要作進一步解釋。
第二,到底格蕾絲‧穆加貝夫人是否在來港前已獲中央人民政府邀請來中國(包括來香港)進行訪問的外國人士?這點也是成疑的。而如果是其來港前已獲中央人民政府邀請,理應中央政府會一早知會香港特區政府,而特區政府也應該會在該外國元首及其夫人訪港期間派專人作貼身保護,那便難以想像會出現涉嫌傷人事件;而如果中央人民政府只是在事件發生後才確認格蕾絲‧穆貝加夫人是合乎該條例的刑事豁免規定,那恐怕在法律上是大有問題的。
今日,律政司司長覆函立法會,提供了更詳細的資料,內容如下:
“中央人民政府已通知香港特別行政區政府,格蕾絲‧穆加貝夫人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外交特權與豁免條例》第二十二條第一款第(三)項享有豁免和不受侵犯。該條例列於《基本法》附件三,並公布於《1997年全國性法律公布》,適用於香港。條例第二十二條第一款第(三)項規定:‘下列人員享有在中國過境或者逗留期間所必需的豁免和不受侵犯:‧‧‧(三)經中國政府同意給予本條所規定的特權與豁免的其他來中國訪問的外國人士。’中央人民政府並且表示,格蕾絲‧穆加貝夫人所享有的特權與豁免包括該條例第十四條第一款所規定的刑事管轄豁免。”
當然,《基本法》附件三所規定的全國性法例,對本港是有效的,這點難以質疑;不過,就有關個案,我認為仍值得提出兩點疑問:
第一,到底中央人民政府是否嚴格按照該條例第二十二條第一款第(三)項的規定行事?尤其是,從各方面的報道看,當日在港涉嫌傷人的格蕾絲‧穆加貝夫人並不像是在中國境內的香港進行什麼國事訪問,而好像只是以私人身分來港探女兒,對此中央人民政府有必要作進一步解釋。
第二,到底格蕾絲‧穆加貝夫人是否在來港前已獲中央人民政府邀請來中國(包括來香港)進行訪問的外國人士?這點也是成疑的。而如果是其來港前已獲中央人民政府邀請,理應中央政府會一早知會香港特區政府,而特區政府也應該會在該外國元首及其夫人訪港期間派專人作貼身保護,那便難以想像會出現涉嫌傷人事件;而如果中央人民政府只是在事件發生後才確認格蕾絲‧穆貝加夫人是合乎該條例的刑事豁免規定,那恐怕在法律上是大有問題的。
巴士票價可加可減機制
今早獲邀出席NOW電聞台直播節目擔任嘉賓,討論巴士票價檢討問題;本來,我對巴士票價的立場是香港人所耳熟能詳而無需多說的了,但我發覺好像仍有不少人對當前的「巴士票價可加可減機制」的實質內涵仍存在不同的理解,因此值得在這裡提出一點我的看法。
至今,仍有不少人以為,於2006年由政府與各間專營巴士公司共同釐定的「巴士票價可加可減機制」中的方程式計算結果便等於巴士票價應作出調整的幅度;但實際上,這是最大的誤解。
昨日政府公布,根據政府統計處最新公布的2008年第四季運輸服務業名義工資指數及最新公布的2009年2月綜合物價指數,當局運算所得的最新一季度在巴士票價調整安排中的方程式結果是-3.03%;而依據政府和巴士公司於3年前達成的協議,若任何一季發現有關方程式運算結果達到-2%的水平以外,政府就會主動全面檢討票價。政府正是根據以上機制,於昨日公布會啟動巴士票價檢討;而與此同時,政府的新聞稿亦已明確指出,票價調整方程式的運算結果並不是票價調整的自動決定因素,根據現時的專營巴士票價調整安排,當局在釐定專營巴士票價水平時,會考慮一籃子的因素(詳下)而作出票價實際調整幅度是多少的決定。
即是說,目前「巴士票價調整機制」的方程式結果,只決定是否「啟動」票價調整,即可以說有關機制只是「票價調整啟動機制」,而不是票價調整幅度的決定方程式;根據該票價調整啟動機制,當方程式結果是+2.0%或以上時,巴士公司便有權啟動票價檢討要求加價,而當方程式結果是-2.0%水平以外,則政府有權啟動票價檢討要求減價,但最終加多少或減多少是全權由行政會議所決定的。
政府自1999-2000年間已確立政策,巴士票價調整幅度為何,將考慮一籃子的因素,包括:
(i)自上次調整票價以來營運成本及收益的變動;
(ii)未來成本、收益及回報的預測;
(iii)巴士公司需要得到合理的回報率;
(iv)市民的接受程度及負擔能力;
(v)服務的質和量;以及
(vi)票價調整幅度的方程式(0.5 x 工資指數變動 + 0.5 x 綜合消費物價指數變動-0.5 x 生產力增幅)運算結果。
這裡可以看出:第一,票價調整方程式的運算結果只是考慮票價調整幅度的6個因素中的一個,並不是惟一考慮;第二,所謂一籃子因素,當中並無明確規定那一因素所佔比重,即是說行政會議在作出票價調整幅度的決定時,是有相當大的自由度。
我在昨日回應傳媒時以及今早在電子傳媒訪問(包括NOW新聞電視台及香港電台)中,均指出行政會議在決定巴士的實質減票價幅度時,除了考慮該-3.03%的百分比,更應考慮市民負擔能力,以及考慮過去大半年巴士公司在燃油方面的開支已隨國際油價大幅下趺而有所減省(而這正是一籃子因素第(i)項有關巴士公司營運成本變動的要求)等因素,從而盡可能將巴士票價減幅訂在10%左右。我的說法,完全合乎政府政策中提出的一籃子因素考慮。
有意見認為,我提出巴士減幅應高於-3.03%以及要考慮近期燃油價格下跌令巴士公司成本減低的因素,是超出了票價調整方程式,因而是「輸打贏要」;對此,我是不能認同的,原因亦已在上文明確交代了。
至今,仍有不少人以為,於2006年由政府與各間專營巴士公司共同釐定的「巴士票價可加可減機制」中的方程式計算結果便等於巴士票價應作出調整的幅度;但實際上,這是最大的誤解。
昨日政府公布,根據政府統計處最新公布的2008年第四季運輸服務業名義工資指數及最新公布的2009年2月綜合物價指數,當局運算所得的最新一季度在巴士票價調整安排中的方程式結果是-3.03%;而依據政府和巴士公司於3年前達成的協議,若任何一季發現有關方程式運算結果達到-2%的水平以外,政府就會主動全面檢討票價。政府正是根據以上機制,於昨日公布會啟動巴士票價檢討;而與此同時,政府的新聞稿亦已明確指出,票價調整方程式的運算結果並不是票價調整的自動決定因素,根據現時的專營巴士票價調整安排,當局在釐定專營巴士票價水平時,會考慮一籃子的因素(詳下)而作出票價實際調整幅度是多少的決定。
即是說,目前「巴士票價調整機制」的方程式結果,只決定是否「啟動」票價調整,即可以說有關機制只是「票價調整啟動機制」,而不是票價調整幅度的決定方程式;根據該票價調整啟動機制,當方程式結果是+2.0%或以上時,巴士公司便有權啟動票價檢討要求加價,而當方程式結果是-2.0%水平以外,則政府有權啟動票價檢討要求減價,但最終加多少或減多少是全權由行政會議所決定的。
政府自1999-2000年間已確立政策,巴士票價調整幅度為何,將考慮一籃子的因素,包括:
(i)自上次調整票價以來營運成本及收益的變動;
(ii)未來成本、收益及回報的預測;
(iii)巴士公司需要得到合理的回報率;
(iv)市民的接受程度及負擔能力;
(v)服務的質和量;以及
(vi)票價調整幅度的方程式(0.5 x 工資指數變動 + 0.5 x 綜合消費物價指數變動-0.5 x 生產力增幅)運算結果。
這裡可以看出:第一,票價調整方程式的運算結果只是考慮票價調整幅度的6個因素中的一個,並不是惟一考慮;第二,所謂一籃子因素,當中並無明確規定那一因素所佔比重,即是說行政會議在作出票價調整幅度的決定時,是有相當大的自由度。
我在昨日回應傳媒時以及今早在電子傳媒訪問(包括NOW新聞電視台及香港電台)中,均指出行政會議在決定巴士的實質減票價幅度時,除了考慮該-3.03%的百分比,更應考慮市民負擔能力,以及考慮過去大半年巴士公司在燃油方面的開支已隨國際油價大幅下趺而有所減省(而這正是一籃子因素第(i)項有關巴士公司營運成本變動的要求)等因素,從而盡可能將巴士票價減幅訂在10%左右。我的說法,完全合乎政府政策中提出的一籃子因素考慮。
有意見認為,我提出巴士減幅應高於-3.03%以及要考慮近期燃油價格下跌令巴士公司成本減低的因素,是超出了票價調整方程式,因而是「輸打贏要」;對此,我是不能認同的,原因亦已在上文明確交代了。
政府啟動機制 要巴士減價
油價持續下跌和乘客量保持穩定,令專利巴士和港鐵利潤逆市上升。政府訂下的票價可加可減機制,首次錄得巴士調整票價參考指標為-3.03%,因此啟動巴士票價檢討程序,九巴、城巴和新巴有可能減價約3%。運輸及房屋局需花六個月審核未來兩年巴士公司財政狀況,再提交行政會議拍板。港鐵因未超標,未來一年不會減價。民間團體指公共交通逆市賺大錢,巴士至少有10%減價空間,港鐵則應提供優惠,減輕市民負擔。
根據06年實施巴士票價可加可減機制,運輸及房屋局每季以通脹率及運輸業工資為主的方程式,計算出調整票價參考指標,若超出正負2%範圍,即啟動下一步審議加價或減價程序。去年初曾首次計算出參考指標是4.67%,巴士公司6月獲行政會議批准加價4.07%。
政府昨日發表去年12月運輸業工資指數後,方程式又計算出對去年第四季的巴士公司參考指標為-3.03%,是該機制下首次錄得負增長,也超出正負2%範圍。
預料需時六個月
運輸及房屋局隨即啟動機制的第二步驟,要求巴士公司提交財務資料,包括未來兩年的財政預測、薪酬變動、盈利和回報率等。然後該局再考慮市民負擔能力,調整票價方案提交行政會議作最後決定,預料需時六個月。政府消息人士說,雖然去年上半年油價屢創高,但下半年已大幅回落,令專利巴士公司財政好轉。除大嶼山巴士公司長期虧蝕,九巴去年錄得盈利近億元,新巴和城巴所屬的新世界集團也只表示盈利減少。以現時經濟狀況,九巴乘客量最穩定,營運港島區路線的新巴和城巴客量受港鐵競爭而輕微下跌,但油價似乎不會再如過去兩年般瘋狂上升,三巴盈利應繼續回升。因此,預計三巴將首次按機制減價,但減幅多少,現階段難以預測。
港鐵不會減票價
港鐵的調整票價機制略有不同,每年只算一次,又毋須行政會議審批。基於今次運算結果是-1.05%,未超出指標的正負1.5%範圍,故未來一年港鐵不會調整票價。新巴及城巴發言人表示,兩巴營運情況仍然困難,運算結果未能反映去年以來公司的成本結構,尤其是油價去年反覆高企。兩巴又指出,去年員工加薪3.5%,不符合工資指數下降趨勢,希望當局一併考慮這因素。九巴發言人表示,可加可減機制還須考慮其他一籃子因素。民間監察公共事業聯委會發言人蔡耀昌表示,經濟不景令不少企業裁員減薪,但物價及車費未有跟隨市場下調,加重市民負擔。他指,金融海嘯對巴士公司利潤沒大影響,而油價近月大幅下跌令巴士公司經營成本大減,巴士票價至少有10%減價空間,「巴士公司一定唔會咁順攤,政府一定要逼佢減多。」立法會交通事務委員會主席張學明表示,巴士公司應盡快減價以減市民負擔。蔡耀昌又認為,運算結果顯示不用減價的港鐵坐擁龐大盈餘,也應該因應經濟環境,為市民提供各種乘車優惠;政府作為港鐵最大股東,應向管理層施加壓力為市民爭取福利。
員工或成最終輸家
要求巴士大幅減價聲音強烈,但中文大學財務學系副教授蘇偉文表示,巴士公司若不按可加可減機制調整票價,社會各方或會提出更大幅的調整,屆時巴士公司員工可能是最終輸家,因公司或會以減薪來彌補損失。
巴士公司票價調整機制三步驟
第一步:每季運算以下方程式,看結果是否超過正負2%範圍
結果為-3.03%,超出正負2%範圍,故須啟動下一步機制
第二步:巴士公司提交數據及其他考慮,確定加/減價幅度
考慮因素包括:
1〉自上次調整票價以來營運成本變動
2〉未來兩年成本、收益及回報預測
3〉巴士公司需得到的合理回報率
4〉市民接受程度及負擔能力
5〉服務質量
第三步:提交行政會議審批
資料來源:運輸及房屋局
(轉載自《蘋果日報》2009年3月27日的報道)
根據06年實施巴士票價可加可減機制,運輸及房屋局每季以通脹率及運輸業工資為主的方程式,計算出調整票價參考指標,若超出正負2%範圍,即啟動下一步審議加價或減價程序。去年初曾首次計算出參考指標是4.67%,巴士公司6月獲行政會議批准加價4.07%。
政府昨日發表去年12月運輸業工資指數後,方程式又計算出對去年第四季的巴士公司參考指標為-3.03%,是該機制下首次錄得負增長,也超出正負2%範圍。
預料需時六個月
運輸及房屋局隨即啟動機制的第二步驟,要求巴士公司提交財務資料,包括未來兩年的財政預測、薪酬變動、盈利和回報率等。然後該局再考慮市民負擔能力,調整票價方案提交行政會議作最後決定,預料需時六個月。政府消息人士說,雖然去年上半年油價屢創高,但下半年已大幅回落,令專利巴士公司財政好轉。除大嶼山巴士公司長期虧蝕,九巴去年錄得盈利近億元,新巴和城巴所屬的新世界集團也只表示盈利減少。以現時經濟狀況,九巴乘客量最穩定,營運港島區路線的新巴和城巴客量受港鐵競爭而輕微下跌,但油價似乎不會再如過去兩年般瘋狂上升,三巴盈利應繼續回升。因此,預計三巴將首次按機制減價,但減幅多少,現階段難以預測。
港鐵不會減票價
港鐵的調整票價機制略有不同,每年只算一次,又毋須行政會議審批。基於今次運算結果是-1.05%,未超出指標的正負1.5%範圍,故未來一年港鐵不會調整票價。新巴及城巴發言人表示,兩巴營運情況仍然困難,運算結果未能反映去年以來公司的成本結構,尤其是油價去年反覆高企。兩巴又指出,去年員工加薪3.5%,不符合工資指數下降趨勢,希望當局一併考慮這因素。九巴發言人表示,可加可減機制還須考慮其他一籃子因素。民間監察公共事業聯委會發言人蔡耀昌表示,經濟不景令不少企業裁員減薪,但物價及車費未有跟隨市場下調,加重市民負擔。他指,金融海嘯對巴士公司利潤沒大影響,而油價近月大幅下跌令巴士公司經營成本大減,巴士票價至少有10%減價空間,「巴士公司一定唔會咁順攤,政府一定要逼佢減多。」立法會交通事務委員會主席張學明表示,巴士公司應盡快減價以減市民負擔。蔡耀昌又認為,運算結果顯示不用減價的港鐵坐擁龐大盈餘,也應該因應經濟環境,為市民提供各種乘車優惠;政府作為港鐵最大股東,應向管理層施加壓力為市民爭取福利。
員工或成最終輸家
要求巴士大幅減價聲音強烈,但中文大學財務學系副教授蘇偉文表示,巴士公司若不按可加可減機制調整票價,社會各方或會提出更大幅的調整,屆時巴士公司員工可能是最終輸家,因公司或會以減薪來彌補損失。
巴士公司票價調整機制三步驟
第一步:每季運算以下方程式,看結果是否超過正負2%範圍
結果為-3.03%,超出正負2%範圍,故須啟動下一步機制
第二步:巴士公司提交數據及其他考慮,確定加/減價幅度
考慮因素包括:
1〉自上次調整票價以來營運成本變動
2〉未來兩年成本、收益及回報預測
3〉巴士公司需得到的合理回報率
4〉市民接受程度及負擔能力
5〉服務質量
第三步:提交行政會議審批
資料來源:運輸及房屋局
(轉載自《蘋果日報》2009年3月27日的報道)
2009年3月26日 星期四
36條綠巴准加價 最貴每程加一元
本港通脹放緩之際,至今卻有111條綠色專線小巴線申請加價,當中36條小巴線已在今年首季獲准加價,部分車資加幅達一成半,最貴每程加1元;民間監管公共事業聯委會則指摘,政府審批加價沒有足夠理據,將壓力轉嫁到市民身上。
團體指沒足夠理據
今年頭三個月獲政府批准加價的36條專線小巴路線當中,有29條行走新界區,例如新界54號專線小巴,便由以往的6元加至7元,升幅達16%;另外獲准申請加價的7條九龍線小巴當中,九龍塘港鐵站至廣播道的29A線小巴,亦由3.5元加至3.9元,升幅11%;此外,港九新界尚有75條專線小巴申請加價,包括九龍區有18條、港島31條及新界區26條,運輸署正審批這些專線小巴線的加價申請。
有乘客對小巴加價感到不合理,認為現時經濟環境轉差,其他公共交通工具的車資也凍結,而且短線小巴車程距離較近,認為沒有加價理由。民間監管公共事業聯委會發言人蔡耀昌亦表示,現時油價回落,各種公共交通工具亦有減價空間,且金融海嘯失業率上升,但政府這時仍然批准加價,質疑審批制度欠缺透明度,「基本上(申請加價)係運輸署行政上處理,好多受影響乘客,亦唔知承辦商申請緊加價」。
質疑審批欠透明度
他又認為,除加價外,可能會有其他方法協助營辦商經營,如在某些路線上重組或者合併,小巴可以將條路線加起來一個組合,令承辦商拉上補下,互相補貼以繼續經營。運輸署則回應表示,審批專線小巴加價時會根據小巴公司的營運成本及收入,又考慮他們在區內的經營環境和乘客的接受程度,確保新票價訂於合理水平。
(轉載自《星島日報》2009年3月26日的報道)
團體指沒足夠理據
今年頭三個月獲政府批准加價的36條專線小巴路線當中,有29條行走新界區,例如新界54號專線小巴,便由以往的6元加至7元,升幅達16%;另外獲准申請加價的7條九龍線小巴當中,九龍塘港鐵站至廣播道的29A線小巴,亦由3.5元加至3.9元,升幅11%;此外,港九新界尚有75條專線小巴申請加價,包括九龍區有18條、港島31條及新界區26條,運輸署正審批這些專線小巴線的加價申請。
有乘客對小巴加價感到不合理,認為現時經濟環境轉差,其他公共交通工具的車資也凍結,而且短線小巴車程距離較近,認為沒有加價理由。民間監管公共事業聯委會發言人蔡耀昌亦表示,現時油價回落,各種公共交通工具亦有減價空間,且金融海嘯失業率上升,但政府這時仍然批准加價,質疑審批制度欠缺透明度,「基本上(申請加價)係運輸署行政上處理,好多受影響乘客,亦唔知承辦商申請緊加價」。
質疑審批欠透明度
他又認為,除加價外,可能會有其他方法協助營辦商經營,如在某些路線上重組或者合併,小巴可以將條路線加起來一個組合,令承辦商拉上補下,互相補貼以繼續經營。運輸署則回應表示,審批專線小巴加價時會根據小巴公司的營運成本及收入,又考慮他們在區內的經營環境和乘客的接受程度,確保新票價訂於合理水平。
(轉載自《星島日報》2009年3月26日的報道)
2009年3月25日 星期三
死刑何價?
國際特赦組織於昨日發表周年報告,指全球於去年有近2,400名死囚被處決,而當中有逾七成死囚是被中國政府處決。中國無疑是全球人口最多的國家,但按人口比例計算中國人口只約佔全球人口的20%,但如以死囚被政府處決計算卻佔了全球被處決者的70%以上,這數字卻無論如何不能不令人感到不安和震驚!(這裡,我得申報利益,我現在是國際特赦組織香港分會執行委員會委員)
自從1948年聯合國大會通過《世界人權宣言》,過去60年間國際社會有愈來愈強的聲音要求各國政府廢除死刑;至今,在全球190多個國家中,仍然保留及有實際執行死囚處決的國家只得59個,可見廢除死刑已漸成為國際社會的主要立場。
為何要廢除死刑?原因自然是多樣的。首先,生命是無價的,根據國際人權原則,沒有人可以任意剝奪另一人的生命;第二,無論如何健全的刑事司法體系,都不可能保證法庭不會錯判,但如果一個被告被判處死刑並被處決,那麼日後被發現錯判,生命亦將無可挽救;第三,傳統認為保留死刑對阻嚇犯罪具有效力,但當今有愈來愈多的學術分析顯示這方面的威嚇力根本不大存在。還有更多更深入的分析,日後有機會再在此提出分享。
無論如何,限制以至逐步廢除死刑,已經日漸成為國際法的原則;中國作為國際社會的重要一員,是絕對不能繼續與國際人權潮流背道而馳的!
自從1948年聯合國大會通過《世界人權宣言》,過去60年間國際社會有愈來愈強的聲音要求各國政府廢除死刑;至今,在全球190多個國家中,仍然保留及有實際執行死囚處決的國家只得59個,可見廢除死刑已漸成為國際社會的主要立場。
為何要廢除死刑?原因自然是多樣的。首先,生命是無價的,根據國際人權原則,沒有人可以任意剝奪另一人的生命;第二,無論如何健全的刑事司法體系,都不可能保證法庭不會錯判,但如果一個被告被判處死刑並被處決,那麼日後被發現錯判,生命亦將無可挽救;第三,傳統認為保留死刑對阻嚇犯罪具有效力,但當今有愈來愈多的學術分析顯示這方面的威嚇力根本不大存在。還有更多更深入的分析,日後有機會再在此提出分享。
無論如何,限制以至逐步廢除死刑,已經日漸成為國際法的原則;中國作為國際社會的重要一員,是絕對不能繼續與國際人權潮流背道而馳的!
2009年3月24日 星期二
國殤之柱損毀 作者指舊患擬來港修補
六四事件20周年將至,以一個個痛苦掙扎面孔控訴北京政府屠殺人民的雕像「國殤之柱」,上周被發現其中一個人的身體部份突然剝落。原作者丹麥著名雕塑家高志活(Jens Galschiot)看過後,指出是「舊患復發」,可以用矽樹脂修補,去年被拒入境為國殤之柱髹上橙色的他,計劃稍後嘗試再次來港,親自修補作品,並參加「六四」燭光集會。香港大學學生會和支聯會初步排除事件是人為破壞。
國殤之柱97年運抵香港,一年後開始長期放置在香港大學黃克競露天平台,任由風吹雨打。近日赫然發現,中上位置有一塊剝落,損毀位置呈現黑色,約有成人手掌般大。
雕塑者:應該很堅固
港大學生會內務副會長成曉宜昨表示,有同學上周四向學生會報告出現損毀,碎片落在國殤之柱底部位置,該會已將碎片收起保存,以便盡快修補。她說,為免再有剝落而傷人和擔心有結構危險,學生會已用膠條把國殤之柱圍起,並於上周五通知支聯會。她表示,國殤之柱往年亦曾有類似損壞情況,後來亦成功修補。正在丹麥的高志活昨看過記者電郵給他的國殤之柱損毀情況照片,他證實是「舊患」(old break),「數年前也曾發生,但應是很堅固,真奇怪。」他說修補不難,可以用矽樹脂將碎片黏合,將黏到國殤之柱主體上。
沒有證據是人為破壞
今年是六四事件20周年,高志活說希望可以來港參加燭光集會或其他紀念活動,並親自修補國殤之柱。去年曾與兩名兒子來港,卻遭港府拒絕入境,他表明今次會預先向入境處申請,希望當局不會重施故技,「我有重要理由,就是修補國殤之柱。」
支聯會常委蔡耀昌前日親身到港大視察,他指暫時不會構成危險,將找人修補,而每年會抹洗國殤之柱一次。蔡耀昌稱,國殤之柱已有將近12年歷史,出現損毀並不出奇,暫沒有證據是人為破壞。成曉宜也說,由於損毀位置相當高,她相信事件乃因失修而自然造成而非人為破壞,昨已通知港大校方,希望工程維修部跟進。學生會一直有替國殤之柱購第三者保險,港大發言人說,若學生會有需要,校方將配合維修工作。
髹橙色祈中國有真正民主人權
國殤之柱屹立在港近12年,成了港人爭取民主自由的一個標誌。它於香港回歸前來港,親北京人士視之為不祥之物,前市政局禁止在轄下場地公開展示,香港大學管理層更曾下逐客令,引起國際風波。
初時難覓擺放地點
國殤之柱高約7米,原為鐵銹色,去年港大學生會和支聯會將它髹上橙色,因紅色代表中共、黃色象徵自由和人權,兩色混合便是橙色,但發起這次橙色運動的原作者高志活,卻被拒入境,高志活稱,國殤之柱髹上橙色以祈中國有真正民主和人權。高志活96年5月構思國殤之柱,獲支聯會支持,97年4月支聯會決定同年在維園六四燭光集會展示,以測試末代港英政府及候任的董建華政府的開放程度。不過,市政局97年5月否決在轄下公園展示,原因是它「支持英國殖民統治」,前區域市政局也拒放行。然而最終支聯會成功將它豎起在回歸前的最後六四燭光集會。當年6月4日前數天,港大學生會通過將它放在黃克競平台,但燭光集會後,港大管理層卻拒絕開門讓貨車將它運入,雙方僵持三小時後校方才放行,但只限豎立兩周,之後校方將限期延至9月底。其後國殤之柱輪流在另外六所大學展示,最後重返港大。
(轉載自《蘋果日報》2009年3月24日的報道)
國殤之柱97年運抵香港,一年後開始長期放置在香港大學黃克競露天平台,任由風吹雨打。近日赫然發現,中上位置有一塊剝落,損毀位置呈現黑色,約有成人手掌般大。
雕塑者:應該很堅固
港大學生會內務副會長成曉宜昨表示,有同學上周四向學生會報告出現損毀,碎片落在國殤之柱底部位置,該會已將碎片收起保存,以便盡快修補。她說,為免再有剝落而傷人和擔心有結構危險,學生會已用膠條把國殤之柱圍起,並於上周五通知支聯會。她表示,國殤之柱往年亦曾有類似損壞情況,後來亦成功修補。正在丹麥的高志活昨看過記者電郵給他的國殤之柱損毀情況照片,他證實是「舊患」(old break),「數年前也曾發生,但應是很堅固,真奇怪。」他說修補不難,可以用矽樹脂將碎片黏合,將黏到國殤之柱主體上。
沒有證據是人為破壞
今年是六四事件20周年,高志活說希望可以來港參加燭光集會或其他紀念活動,並親自修補國殤之柱。去年曾與兩名兒子來港,卻遭港府拒絕入境,他表明今次會預先向入境處申請,希望當局不會重施故技,「我有重要理由,就是修補國殤之柱。」
支聯會常委蔡耀昌前日親身到港大視察,他指暫時不會構成危險,將找人修補,而每年會抹洗國殤之柱一次。蔡耀昌稱,國殤之柱已有將近12年歷史,出現損毀並不出奇,暫沒有證據是人為破壞。成曉宜也說,由於損毀位置相當高,她相信事件乃因失修而自然造成而非人為破壞,昨已通知港大校方,希望工程維修部跟進。學生會一直有替國殤之柱購第三者保險,港大發言人說,若學生會有需要,校方將配合維修工作。
髹橙色祈中國有真正民主人權
國殤之柱屹立在港近12年,成了港人爭取民主自由的一個標誌。它於香港回歸前來港,親北京人士視之為不祥之物,前市政局禁止在轄下場地公開展示,香港大學管理層更曾下逐客令,引起國際風波。
初時難覓擺放地點
國殤之柱高約7米,原為鐵銹色,去年港大學生會和支聯會將它髹上橙色,因紅色代表中共、黃色象徵自由和人權,兩色混合便是橙色,但發起這次橙色運動的原作者高志活,卻被拒入境,高志活稱,國殤之柱髹上橙色以祈中國有真正民主和人權。高志活96年5月構思國殤之柱,獲支聯會支持,97年4月支聯會決定同年在維園六四燭光集會展示,以測試末代港英政府及候任的董建華政府的開放程度。不過,市政局97年5月否決在轄下公園展示,原因是它「支持英國殖民統治」,前區域市政局也拒放行。然而最終支聯會成功將它豎起在回歸前的最後六四燭光集會。當年6月4日前數天,港大學生會通過將它放在黃克競平台,但燭光集會後,港大管理層卻拒絕開門讓貨車將它運入,雙方僵持三小時後校方才放行,但只限豎立兩周,之後校方將限期延至9月底。其後國殤之柱輪流在另外六所大學展示,最後重返港大。
(轉載自《蘋果日報》2009年3月24日的報道)
2009年3月23日 星期一
支聯會三路活動悼六四20周年
今年是六四事件二十周年,除了港人熟悉的維園燭光晚會之外,支聯會將舉辦一連串悼念活動,其中包括出訪美加動員海外民運人士、「四二六長跑」,以及讓一九八九年出生的一代發表《青年宣言》三大項目,繼續爭取平反六四。
支聯會副主席蔡耀昌表示,六四事件踏入二十周年,仍未獲得平反,加上中國人特別重視逢五、逢十的周年紀念,因此支聯會將舉辦一連串悼念活動,呼籲所有關注中國民主、人權的人士,繼續爭取平反六四:「中國不斷進步,六四的結,始終要解開!」
蔡耀昌華叔下月訪美
蔡耀昌聯同支聯會主席司徒華,率先於下月五日至二十三日,出訪美、加約八個城市,包括洛杉磯、波士頓、多倫多及溫哥華等,與當地的民運人士及相關組織會面,但暫未訂出將約見的民運人士名單。兩人將出席公開論壇、學校演講、接受當地傳媒採訪等活動,就六四事件二十周年交流意見;若有需要,亦會協助當地籌辦悼念活動。
蔡耀昌表示,二十年來支聯會一直跟流亡海外的民運人士密切聯繫,今年特別鼓勵各地舉辦悼念六四的活動,希望參與人數有所增加。
蔡耀昌說,本港作為中國境內唯一一個可以公開悼念六四事件的地方,必須發揮本身的角色,盡力維繫全球各地關注中國民主發展的人士,繼續爭取平反六四。
一九八九年四月二十六日,《人民日報》以《必須旗幟鮮明地反對動亂》為題發表社論,觸發往後一連串抗議和運動。
因此,支聯會將於下月二十六日,即「四.二六社論」發表二十周年當日,舉辦「毋忘六四」二十公里長跑,參加者將於上午八時四十五分由中環立法會出發,途經維園及禮賓府,抵達香港大學黃克競樓平台的「國殤之柱」。
鼓勵年輕人做點事
而同一時間,支聯會亦舉辦「親子漫步」,鼓勵家長帶同子女由山頂步行至港大「國殤之柱」,兩支隊伍合之後,再一同前往中聯辦。蔡耀昌表示,將於中聯辦門外豎立民主女神像、宣讀平反六四宣言、並焚燒「四.二六社論」文章。
支聯會亦特別鼓勵年青人參加悼念活動,蔡耀昌說:「二十年,已經是整整一代人!當年未出生的,如今已是年輕人;當年參與學運的人,今天亦已經有下一代,但仍未平反(六四)。」 支聯會認為,讓年輕一輩認識六四事件,有助他們了解中國的發展,因此,支聯會將透過學聯和多間大專院校,招募一批生於一九八九年的年輕人,鼓勵他們「一起為六四做點事」,包括讓他們主持維園燭光晚會上其中一個環節,並且鼓勵他們起草一份《青年宣言》,於燭光晚會上宣讀,分享對六四事件的看法。
(轉載自《信報》2009年3月23日的報道)
支聯會副主席蔡耀昌表示,六四事件踏入二十周年,仍未獲得平反,加上中國人特別重視逢五、逢十的周年紀念,因此支聯會將舉辦一連串悼念活動,呼籲所有關注中國民主、人權的人士,繼續爭取平反六四:「中國不斷進步,六四的結,始終要解開!」
蔡耀昌華叔下月訪美
蔡耀昌聯同支聯會主席司徒華,率先於下月五日至二十三日,出訪美、加約八個城市,包括洛杉磯、波士頓、多倫多及溫哥華等,與當地的民運人士及相關組織會面,但暫未訂出將約見的民運人士名單。兩人將出席公開論壇、學校演講、接受當地傳媒採訪等活動,就六四事件二十周年交流意見;若有需要,亦會協助當地籌辦悼念活動。
蔡耀昌表示,二十年來支聯會一直跟流亡海外的民運人士密切聯繫,今年特別鼓勵各地舉辦悼念六四的活動,希望參與人數有所增加。
蔡耀昌說,本港作為中國境內唯一一個可以公開悼念六四事件的地方,必須發揮本身的角色,盡力維繫全球各地關注中國民主發展的人士,繼續爭取平反六四。
一九八九年四月二十六日,《人民日報》以《必須旗幟鮮明地反對動亂》為題發表社論,觸發往後一連串抗議和運動。
因此,支聯會將於下月二十六日,即「四.二六社論」發表二十周年當日,舉辦「毋忘六四」二十公里長跑,參加者將於上午八時四十五分由中環立法會出發,途經維園及禮賓府,抵達香港大學黃克競樓平台的「國殤之柱」。
鼓勵年輕人做點事
而同一時間,支聯會亦舉辦「親子漫步」,鼓勵家長帶同子女由山頂步行至港大「國殤之柱」,兩支隊伍合之後,再一同前往中聯辦。蔡耀昌表示,將於中聯辦門外豎立民主女神像、宣讀平反六四宣言、並焚燒「四.二六社論」文章。
支聯會亦特別鼓勵年青人參加悼念活動,蔡耀昌說:「二十年,已經是整整一代人!當年未出生的,如今已是年輕人;當年參與學運的人,今天亦已經有下一代,但仍未平反(六四)。」 支聯會認為,讓年輕一輩認識六四事件,有助他們了解中國的發展,因此,支聯會將透過學聯和多間大專院校,招募一批生於一九八九年的年輕人,鼓勵他們「一起為六四做點事」,包括讓他們主持維園燭光晚會上其中一個環節,並且鼓勵他們起草一份《青年宣言》,於燭光晚會上宣讀,分享對六四事件的看法。
(轉載自《信報》2009年3月23日的報道)
2009年3月22日 星期日
關於跑步...
關於跑步,我想說的,其實不多;主要原因,是我本身也絕不是一個經常持之以恆跑步的人。
然而,過去幾年,每到「六四」前,都要來一場長跑。自從也不知是三年前還是四年前開始,在一名熱心義工的建議下,支聯會每年都舉辦十多公里的長跑,而且長跑的里數是每年加上去,即那年是「六四」多少周年,那年我們便跑多少公里;這樣的長跑活動,完全不是比賽,而是一群有心人一起參與長跑以顯示我們對爭取「平反八九民運」的決心。
作為支聯會常委(也可說是較為有把握參與長跑的少數),我雖然不是慣於跑步的人,也只能硬著頭皮一年又一年地參與下去。
今年,我們將於四月二十六日,來一個「二十公里長跑」,由中環立法會外出發,經金鐘、灣仔到銅鑼灣維園,再折往跑馬地馬場,然後經過往的新華社香港分社回頭向中西區進發,經過中區政府總部、禮賓府再經堅道往香港大學,在港大「國殤之柱」旁小休後再往現時的中聯辦以完成整個長跑行程。
今早,包括我在內的其中八名跑手先來一次「試跑」。我們用了三小時多,基本跑完全程;而日常訓練顯然不足的我,已是倦極萬分!
據支聯會同事透過,至今已報名參與今年「二十公里長跑」的香港市民接近三十人;當然,我希望在未來一個月能有更多人報名參與其中,以壯大我們的力量。
關於跑步,我想說的,真的不多;我能寫的,更不多。然而,作為曾經是村上春樹迷的我,在今早「試跑」完畢後,也不期然到書局買了本《關於跑步,我想說的是》書籍一看;而我買的是中譯簡體字版,原因正由於其較繁體字版本平一半以上。
然而,過去幾年,每到「六四」前,都要來一場長跑。自從也不知是三年前還是四年前開始,在一名熱心義工的建議下,支聯會每年都舉辦十多公里的長跑,而且長跑的里數是每年加上去,即那年是「六四」多少周年,那年我們便跑多少公里;這樣的長跑活動,完全不是比賽,而是一群有心人一起參與長跑以顯示我們對爭取「平反八九民運」的決心。
作為支聯會常委(也可說是較為有把握參與長跑的少數),我雖然不是慣於跑步的人,也只能硬著頭皮一年又一年地參與下去。
今年,我們將於四月二十六日,來一個「二十公里長跑」,由中環立法會外出發,經金鐘、灣仔到銅鑼灣維園,再折往跑馬地馬場,然後經過往的新華社香港分社回頭向中西區進發,經過中區政府總部、禮賓府再經堅道往香港大學,在港大「國殤之柱」旁小休後再往現時的中聯辦以完成整個長跑行程。
今早,包括我在內的其中八名跑手先來一次「試跑」。我們用了三小時多,基本跑完全程;而日常訓練顯然不足的我,已是倦極萬分!
據支聯會同事透過,至今已報名參與今年「二十公里長跑」的香港市民接近三十人;當然,我希望在未來一個月能有更多人報名參與其中,以壯大我們的力量。
關於跑步,我想說的,真的不多;我能寫的,更不多。然而,作為曾經是村上春樹迷的我,在今早「試跑」完畢後,也不期然到書局買了本《關於跑步,我想說的是》書籍一看;而我買的是中譯簡體字版,原因正由於其較繁體字版本平一半以上。
2009年3月19日 星期四
港大學生會就「八九民運」議題進行全民投票
日前,香港大學學生會發出新聞稿,表示他們將於今年4月14至16日於校內舉行全民投票,就「中華人民共和國中央人民政府必須平反八九民運,並就六四屠殺負上責任」議案作出表態。
港大學生會的新聞稿內容如下:
「平反六四屠城全民投票:為公義與真相發聲
今年是一九八九年六四屠城二十週年。我們認為,這是一個正式確認香港大學學生會對六四屠城立場的契機。我們將於二零零九年四月十四至十六日舉行全民投票,就著「中華人民共和國中央人民政府必須平反八九民運,並就六四屠城負上責任。」議案作出表態,公投結果將成為香港大學學生會對六四屠城的固定立場。
一九八九年春天,學生與工人在北京天安門廣場和平集會,追悼逝世的前中共總書記胡耀邦,繼而要求中共政府進行經濟及政治改革。一九八九年六月四日,維持了七星期的和平抗爭在中共政府的血腥軍事鎮壓下告終。
現今豎立在港大黃克競平台的國殤之柱正是一個一個強烈的、痛楚的表象,象徵著在屠城中破滅的生命、夢想與熱忱,也見證著一個可恥的事實:二十年了,中共政府仍未就這一段歷史對公眾作出合理交待。
當年的學生用抗爭與犧牲換取我們現享的自由;我們有責任承傳他們的精神,以免因年月的洗刷而流失。我們推動所有港大同學為真相與公義發聲,參與投票確認香港大學學生會對六四屠城的立場,並向社會大眾重申人權、自由、法治、民主——這些仍然被中共政府忽略的普世價值——的重要性。我們懇請同學於四月十四至十六日參與全民公投,在中國民主發展史上留下標記。
香港大學學生會
二零零九年三月十六日」
就港大學生會今次作出的全民投票,雖然我已經不是港大學生,但也在此表達我的支持。八九民運距今已二十年,在這特別的時刻,藉學生會「全民投票」機制讓現時的全體港大學生透過這民主程序作出表態,絕對是十分重要的參與及教育工作。
八九民運不僅是整體香港人的集體回憶及集體參與,其與港大學生的關係亦十分密切:當年,在支援北京學潮方面,港大是香港大專學界中相當積極的核心力量,從現在仍留在港大太古橋上的「譴責屠城」大字標語便可知一二;由1997年起,國殤之柱更一直豎立在港大校園內,成為另一「八九六四」的象徵。
過去,香港學界在香港以至中國的重要問題上,都是立場鮮明的,同時亦曾多次在重要議題上透過學生會的全民投票或全民大會等方式以最民主的程序去確立學生會的立場,例如當年有關香港前途問題的立場、關於《基本法》制定是否合乎港人意願的立場等。
近年,我們已較少看到香港大專學界藉全民投票等方式去推動校園討論及建立學生組織共識;因此,今次港大學生會有關「八九民運」的全民投票,無疑具有重要意義!
我期望港大同學們積極參與,並對有關全民投票議題投下贊成票!
港大學生會的新聞稿內容如下:
「平反六四屠城全民投票:為公義與真相發聲
今年是一九八九年六四屠城二十週年。我們認為,這是一個正式確認香港大學學生會對六四屠城立場的契機。我們將於二零零九年四月十四至十六日舉行全民投票,就著「中華人民共和國中央人民政府必須平反八九民運,並就六四屠城負上責任。」議案作出表態,公投結果將成為香港大學學生會對六四屠城的固定立場。
一九八九年春天,學生與工人在北京天安門廣場和平集會,追悼逝世的前中共總書記胡耀邦,繼而要求中共政府進行經濟及政治改革。一九八九年六月四日,維持了七星期的和平抗爭在中共政府的血腥軍事鎮壓下告終。
現今豎立在港大黃克競平台的國殤之柱正是一個一個強烈的、痛楚的表象,象徵著在屠城中破滅的生命、夢想與熱忱,也見證著一個可恥的事實:二十年了,中共政府仍未就這一段歷史對公眾作出合理交待。
當年的學生用抗爭與犧牲換取我們現享的自由;我們有責任承傳他們的精神,以免因年月的洗刷而流失。我們推動所有港大同學為真相與公義發聲,參與投票確認香港大學學生會對六四屠城的立場,並向社會大眾重申人權、自由、法治、民主——這些仍然被中共政府忽略的普世價值——的重要性。我們懇請同學於四月十四至十六日參與全民公投,在中國民主發展史上留下標記。
香港大學學生會
二零零九年三月十六日」
就港大學生會今次作出的全民投票,雖然我已經不是港大學生,但也在此表達我的支持。八九民運距今已二十年,在這特別的時刻,藉學生會「全民投票」機制讓現時的全體港大學生透過這民主程序作出表態,絕對是十分重要的參與及教育工作。
八九民運不僅是整體香港人的集體回憶及集體參與,其與港大學生的關係亦十分密切:當年,在支援北京學潮方面,港大是香港大專學界中相當積極的核心力量,從現在仍留在港大太古橋上的「譴責屠城」大字標語便可知一二;由1997年起,國殤之柱更一直豎立在港大校園內,成為另一「八九六四」的象徵。
過去,香港學界在香港以至中國的重要問題上,都是立場鮮明的,同時亦曾多次在重要議題上透過學生會的全民投票或全民大會等方式以最民主的程序去確立學生會的立場,例如當年有關香港前途問題的立場、關於《基本法》制定是否合乎港人意願的立場等。
近年,我們已較少看到香港大專學界藉全民投票等方式去推動校園討論及建立學生組織共識;因此,今次港大學生會有關「八九民運」的全民投票,無疑具有重要意義!
我期望港大同學們積極參與,並對有關全民投票議題投下贊成票!
2009年3月17日 星期二
一百萬零一夜
相信我已經是較遲看這部電影的香港人吧!
總的一句,那是值得贏取多項奧斯卡獎的!雖然,那絕不是什麼「大片」,但講故事的力度可謂恰到好處,節奏、氣氛的處理也顯功力;也因而,電影尾段那「幸運」,已絕不顯得突兀,反而讓觀眾感到理所當然。
命中註定,也變得合理不過!
當然,令人感到難以釋懷的,是那些印度貧民孩童的悲慘生活!無論導演的真正用心是了揭露印度低下層的慘況,抑或是利用這些「畫面」來賺取觀眾的同情,只是見仁見智吧,也其實並不真的要緊。
反而,我在看時,忽然感到孟買貧民區這個我從來未去過的地方,好像十分熟悉似的。對了,那些貧窮兒童大夥兒當街向遊客行乞、被惡人刻意弄瞎以博取同情以「賺多一倍錢」的場景,不正在近幾年也還是在我們的中國大地上不時出現嗎?
十多二十年前的印度孟買,開放改革以來的中國大地,在某一角落中是何等相似!
看《百萬富翁》,是為了麻醉;看過這電影,除了拍手讚嘆,我們又有沒有更深刻的感嘆呢?
總的一句,那是值得贏取多項奧斯卡獎的!雖然,那絕不是什麼「大片」,但講故事的力度可謂恰到好處,節奏、氣氛的處理也顯功力;也因而,電影尾段那「幸運」,已絕不顯得突兀,反而讓觀眾感到理所當然。
命中註定,也變得合理不過!
當然,令人感到難以釋懷的,是那些印度貧民孩童的悲慘生活!無論導演的真正用心是了揭露印度低下層的慘況,抑或是利用這些「畫面」來賺取觀眾的同情,只是見仁見智吧,也其實並不真的要緊。
反而,我在看時,忽然感到孟買貧民區這個我從來未去過的地方,好像十分熟悉似的。對了,那些貧窮兒童大夥兒當街向遊客行乞、被惡人刻意弄瞎以博取同情以「賺多一倍錢」的場景,不正在近幾年也還是在我們的中國大地上不時出現嗎?
十多二十年前的印度孟買,開放改革以來的中國大地,在某一角落中是何等相似!
看《百萬富翁》,是為了麻醉;看過這電影,除了拍手讚嘆,我們又有沒有更深刻的感嘆呢?
2009年3月15日 星期日
維權律師家屬逃亡有感
內地著名維權律師高智晟的妻子因不堪當局的株連迫害,早前帶著兩名子女經過翻山越嶺,最終成功逃離中國,先抵泰國後再飛往美國。
猶記得二十年前當六四屠殺事件發生後,內地也曾一度出現政治逃亡潮;誰想到,二十年過後,中國大地上仍然有人因不堪政治迫害而被迫逃離祖國!
二十年,已經是不短的日子啊!中國在過去二十年,無論是經濟以至社會發展,都創造了不少奇蹟;然而,政治上的落後、人權的侵害,卻好像仍是停留在二十年前的水平,這又怎不令人感到悲哀呢?
猶記得二十年前當六四屠殺事件發生後,內地也曾一度出現政治逃亡潮;誰想到,二十年過後,中國大地上仍然有人因不堪政治迫害而被迫逃離祖國!
二十年,已經是不短的日子啊!中國在過去二十年,無論是經濟以至社會發展,都創造了不少奇蹟;然而,政治上的落後、人權的侵害,卻好像仍是停留在二十年前的水平,這又怎不令人感到悲哀呢?
泛民到澳門闖關的啟示
泛民主派35人到澳門「闖關」,結果30人成功入境,而包括兩名立法會議員在內合共5人被拒入境。今次的大規模闖關試驗,暫時可以說已顯示出兩點:第一,早前澳門政府一度存在的大幅度封殺的「黑名單」,看來已有所放鬆;第二,拒絕入境的黑名單仍然存在,而這正是我們必須繼續關注的。
今次到澳門的35名泛民主派人士中,當中亦至少有十多人是過往幾個月曾被拒入境的,包括多名於去年12月20日澳門回歸九周年當日到澳門參與反廿三條立法示威的泛民主派立法會議員;今次大多數泛民成員能順利進入澳門,可見澳門政府已在一定程度上「撥亂反正」。當然,經過了早前的大規模被拒入境澳門事件曝光後,連香港特區政府也不得不出來表示關注,因此澳門方面如不作出一定程度調整,所受的壓力只會愈來愈大。從另一角度看,澳門政府這一政策轉變,又明顯地印證出,早前他們的大規模封殺入境決定,是何等的愚蠢、荒唐和不智!
事件發展至今,同時值得分析的是,澳門政府所面對的政治壓力,是否就此便可以消解呢?我看絕對不是。
首先,從今次仍有5人被拒入境可以看到,黑名單仍然存在,而這必然會繼續成為人們繼續關注以至抗爭的焦點。我們當然不知澳門政府為何要堅拒一些人入境,但如果他們是不想某些人進入澳門「攪事」帶來麻煩,那麼他們恐怕會繼續在這問題上碰到更多的外來壓力與麻煩,後果絕對是得不償失!
事實上,如果說今次拒絕該5人入境是因為他們會在入境後從事什麼破壞澳門安寧的活動,或如早前何鴻燊所指:「他們是來攪攪震」;那麼,照計這樣同時適用於今次行程的其餘30人身上,現在對同一批行程的泛民成員採取截然不同的區別對待,只是再一次暴露出澳門政府的而且確存在事先審查的入境黑名單。
另有一點值得注意的,是今次能順利入境的泛民成員,在入境澳門後進行公開抗議行動,而當然這些抗議行動是事前未獲澳門政府批准的;那麼,這30人日後是否能再次順利進入澳門,又將是事件發展的一個焦點。
第三,今次闖關雖然只得5人被拒入境,但並不表示黑名單已減至5人;因而,不久將來也許還有其他香港人被拒入境,而如果這情況真的出現,澳門政府今次自己攪出來的政治風波肯定會沒完沒了!
今次到澳門的35名泛民主派人士中,當中亦至少有十多人是過往幾個月曾被拒入境的,包括多名於去年12月20日澳門回歸九周年當日到澳門參與反廿三條立法示威的泛民主派立法會議員;今次大多數泛民成員能順利進入澳門,可見澳門政府已在一定程度上「撥亂反正」。當然,經過了早前的大規模被拒入境澳門事件曝光後,連香港特區政府也不得不出來表示關注,因此澳門方面如不作出一定程度調整,所受的壓力只會愈來愈大。從另一角度看,澳門政府這一政策轉變,又明顯地印證出,早前他們的大規模封殺入境決定,是何等的愚蠢、荒唐和不智!
事件發展至今,同時值得分析的是,澳門政府所面對的政治壓力,是否就此便可以消解呢?我看絕對不是。
首先,從今次仍有5人被拒入境可以看到,黑名單仍然存在,而這必然會繼續成為人們繼續關注以至抗爭的焦點。我們當然不知澳門政府為何要堅拒一些人入境,但如果他們是不想某些人進入澳門「攪事」帶來麻煩,那麼他們恐怕會繼續在這問題上碰到更多的外來壓力與麻煩,後果絕對是得不償失!
事實上,如果說今次拒絕該5人入境是因為他們會在入境後從事什麼破壞澳門安寧的活動,或如早前何鴻燊所指:「他們是來攪攪震」;那麼,照計這樣同時適用於今次行程的其餘30人身上,現在對同一批行程的泛民成員採取截然不同的區別對待,只是再一次暴露出澳門政府的而且確存在事先審查的入境黑名單。
另有一點值得注意的,是今次能順利入境的泛民成員,在入境澳門後進行公開抗議行動,而當然這些抗議行動是事前未獲澳門政府批准的;那麼,這30人日後是否能再次順利進入澳門,又將是事件發展的一個焦點。
第三,今次闖關雖然只得5人被拒入境,但並不表示黑名單已減至5人;因而,不久將來也許還有其他香港人被拒入境,而如果這情況真的出現,澳門政府今次自己攪出來的政治風波肯定會沒完沒了!
2009年3月12日 星期四
區會補選將至仍須承受險 高院准暫緩執行囚犯投票裁決
高等法院昨天裁定,暫緩執行其早前裁定在囚人士享有投票權的判決,容許立法機關有足夠時間修改相關選舉法例,但強調,在暫緩執行裁決期間,政府仍須承受法律風險。
由於區議會大圍選區將於本月底進行補選,協助本案兩位在囚人士提出司法覆核的社區組織協會蔡耀昌稱,不排除會有囚犯提出訴訟,挑戰政府現行安排。
不能保障投票公信力
高等法院去年十二月裁定,《立法會條例》「一刀切」限制在囚人士的投票權和登記成為選民的權利並無理據可言,建議行政和立法機關就此評定合理的限制,但被羈留而未被定罪人士則應有權在選舉日投票。
高院昨天處理政府就有關判決申請的暫緩執行,決定將早前裁定在囚人士享有投票權的部分,暫緩執行至今年十月三十一日;但有關暫緩不適用於在囚人士享有的選民登記權。
高院重申,有關選舉安排是違憲,但指出政府需要時間按照裁決修改法例,如果不頒布暫緩令,一旦需要選舉,政府必須遵行法院裁決,容許囚犯投票,但同時又違反現有的選舉法例,不能保障投票的公信力。因此,法院頒布暫緩令,以免政府在補選時未能執行裁決,會觸犯更嚴重的蔑視法庭。
面對引發選舉呈請
不過,法官強調,暫緩令並非一個「法律保護罩」,在暫緩執行裁決期間,如果舉行任何選舉,在不准許在囚人士投票的情況下,政府仍需要承受法律風險,並要面對可能引發的選舉呈請。
判辭亦提及,未來七個月出現立法會補選的機會不高,但不能排除出現補選的可能性;也不能排除屆時有囚犯因為未能投票而提出法律訴訟。
由於裁定在囚人士享有投票權的判決,在法律邏輯上被視為適用於區議會選舉,在這段暫緩執行期內,沙田區議會大圍選區將於本月二十九日舉行的補選,以及灣仔區鵝頸選區區議員李繼雄因被判入獄五個月,亦可能引起另一場補選。意味政府在只恢復被羈留人士投票權的情況下,仍可能受到法律挑戰。
譚志源:避免司法覆核
蔡耀昌指出,在即將舉行的區議會補選中,不排除會有囚犯提出訴訟,挑戰政府現行安排。根據政府數字顯示,平均每個區議會選區約有十個以下選民是在囚人士,但由於「區議會選舉票數較為緊張,有時一、兩票之差令到選舉結果改變」;若有在囚人士作出法律訴訟,隨時令選舉結果失效。他並稱,對「暫緩執行令」表示遺憾,促請政府立即修改法律,務必趕及在十月底前完成修訂。
政制及內地事務局表示,正聯同律政司仔細研究判詞及考慮未來的路向。該局副局長譚志源昨天出席有關在囚人士投票權的諮詢會後回應稱,政府會視乎對整個司法程序的看法,在二十八天內決定是否提出上訴,並會在本月二十三日諮詢期結束後,爭取在本立法年度內向立法會提出修訂《立法會條例》,以及其他選舉法例相關的喪失資格條文,新安排將適用於立法會、區議會、行政長官及村代表選舉。
他又稱,任何人倘覺得政府的決定不符合其利益,其中一種做法可能是尋求司法覆核,但政府在公眾諮詢及定立政策的過程中,會嚴肅及認真地考慮訂立對在囚人士投票的限制是否合理,避免未來受到司法覆核。
此外,對於有與會者希望以在囚人士干犯的罪行限制其投票權,譚志源稱,除了外國是以刑期長短決定在囚人士是否有權投票,在草擬法例時,以刑期長短劃分,亦較容易
(轉載自《信報》2009年3月12日的報道)
由於區議會大圍選區將於本月底進行補選,協助本案兩位在囚人士提出司法覆核的社區組織協會蔡耀昌稱,不排除會有囚犯提出訴訟,挑戰政府現行安排。
不能保障投票公信力
高等法院去年十二月裁定,《立法會條例》「一刀切」限制在囚人士的投票權和登記成為選民的權利並無理據可言,建議行政和立法機關就此評定合理的限制,但被羈留而未被定罪人士則應有權在選舉日投票。
高院昨天處理政府就有關判決申請的暫緩執行,決定將早前裁定在囚人士享有投票權的部分,暫緩執行至今年十月三十一日;但有關暫緩不適用於在囚人士享有的選民登記權。
高院重申,有關選舉安排是違憲,但指出政府需要時間按照裁決修改法例,如果不頒布暫緩令,一旦需要選舉,政府必須遵行法院裁決,容許囚犯投票,但同時又違反現有的選舉法例,不能保障投票的公信力。因此,法院頒布暫緩令,以免政府在補選時未能執行裁決,會觸犯更嚴重的蔑視法庭。
面對引發選舉呈請
不過,法官強調,暫緩令並非一個「法律保護罩」,在暫緩執行裁決期間,如果舉行任何選舉,在不准許在囚人士投票的情況下,政府仍需要承受法律風險,並要面對可能引發的選舉呈請。
判辭亦提及,未來七個月出現立法會補選的機會不高,但不能排除出現補選的可能性;也不能排除屆時有囚犯因為未能投票而提出法律訴訟。
由於裁定在囚人士享有投票權的判決,在法律邏輯上被視為適用於區議會選舉,在這段暫緩執行期內,沙田區議會大圍選區將於本月二十九日舉行的補選,以及灣仔區鵝頸選區區議員李繼雄因被判入獄五個月,亦可能引起另一場補選。意味政府在只恢復被羈留人士投票權的情況下,仍可能受到法律挑戰。
譚志源:避免司法覆核
蔡耀昌指出,在即將舉行的區議會補選中,不排除會有囚犯提出訴訟,挑戰政府現行安排。根據政府數字顯示,平均每個區議會選區約有十個以下選民是在囚人士,但由於「區議會選舉票數較為緊張,有時一、兩票之差令到選舉結果改變」;若有在囚人士作出法律訴訟,隨時令選舉結果失效。他並稱,對「暫緩執行令」表示遺憾,促請政府立即修改法律,務必趕及在十月底前完成修訂。
政制及內地事務局表示,正聯同律政司仔細研究判詞及考慮未來的路向。該局副局長譚志源昨天出席有關在囚人士投票權的諮詢會後回應稱,政府會視乎對整個司法程序的看法,在二十八天內決定是否提出上訴,並會在本月二十三日諮詢期結束後,爭取在本立法年度內向立法會提出修訂《立法會條例》,以及其他選舉法例相關的喪失資格條文,新安排將適用於立法會、區議會、行政長官及村代表選舉。
他又稱,任何人倘覺得政府的決定不符合其利益,其中一種做法可能是尋求司法覆核,但政府在公眾諮詢及定立政策的過程中,會嚴肅及認真地考慮訂立對在囚人士投票的限制是否合理,避免未來受到司法覆核。
此外,對於有與會者希望以在囚人士干犯的罪行限制其投票權,譚志源稱,除了外國是以刑期長短決定在囚人士是否有權投票,在草擬法例時,以刑期長短劃分,亦較容易
(轉載自《信報》2009年3月12日的報道)
2009年3月10日 星期二
挺曾玄機
中央負責港澳事務工作的國家副主席習近平在日前會晤36名港區人大時,罕有地點名「挺曾」,要求港區人大支持以特首曾蔭權為首的特區政府依法施政。這一「挺」,對未來香港政局發展是好是壞,實在難料得很!
相信不少香港人還是記憶猶新的是,在前任特首董建華執政的後期,正因為面對愈來愈多的內部反對聲音,因而迫使中央領導人要多番出來「挺董」;現在看來,中央再次要出來點名挺現任特首,正反映出曾蔭權的管治已隱隱現了危情!
以現時的情況看,說中央有可能在曾蔭權任滿前「換馬」,看來機會仍然不大,因為照常理推測,四年前董建華已被迫在任內辭職,若果現在曾蔭權又再來一個「翻版」,則日後無論是新特首抑或北京方面都會相當難做;因此,至少現在執政形勢還未至於差到極點時,任內換馬的機會仍然是不大的。不過,這並不是說,中央對曾蔭權的工作表現是相當滿意,要習近平出來粉墨登場「挺曾」,相信絕非中央所願所想,因此看來至少北京方面已對曾蔭權政府的執政及穩定大局的能力有所懷疑,因而要中央站出來企圖穩定軍心。
問題是,歷史又似乎正再一次回覆──不得不再一次提醒,經濟不景、失業率上升、車公下簽……好像歷史怪圈又轉了回來!但願……
相信不少香港人還是記憶猶新的是,在前任特首董建華執政的後期,正因為面對愈來愈多的內部反對聲音,因而迫使中央領導人要多番出來「挺董」;現在看來,中央再次要出來點名挺現任特首,正反映出曾蔭權的管治已隱隱現了危情!
以現時的情況看,說中央有可能在曾蔭權任滿前「換馬」,看來機會仍然不大,因為照常理推測,四年前董建華已被迫在任內辭職,若果現在曾蔭權又再來一個「翻版」,則日後無論是新特首抑或北京方面都會相當難做;因此,至少現在執政形勢還未至於差到極點時,任內換馬的機會仍然是不大的。不過,這並不是說,中央對曾蔭權的工作表現是相當滿意,要習近平出來粉墨登場「挺曾」,相信絕非中央所願所想,因此看來至少北京方面已對曾蔭權政府的執政及穩定大局的能力有所懷疑,因而要中央站出來企圖穩定軍心。
問題是,歷史又似乎正再一次回覆──不得不再一次提醒,經濟不景、失業率上升、車公下簽……好像歷史怪圈又轉了回來!但願……
2009年3月8日 星期日
港燈圖加價理據遭質疑
港燈去年底公佈,由今年1月起調整燃料價收費,加幅達一倍,近日又指預期明年因燃煤價格及售電量,致有加電費壓力,引來市民怨聲載道。本報上月共接獲六宗相關投訴,紛紛質疑燃煤價格下調之時,港燈卻大幅增加燃料費,認為該公司計算電費欠透明度。
燃料價屬實報實銷
讀者鄔先生抱怨說:「上年12月都仲係10.5仙一度,今年2月就25.4仙一度,加成一倍半!就算政府有補貼,都變相補畀港燈,根本幫唔到市民。」港燈回覆,根據與政府簽訂的管制計劃協議,該公司的電費由「基本電費」及「燃料價條款調整」兩部份組成。「基本電費」包含一項標準燃料成本,如因燃料價格升跌,與實際燃料成本之間出現差額,便會以回贈或附加費的形式,向客戶發還或收取。該公司一般會在每年年初,根據預計燃料成本及上一年因差額引致的結餘,重新訂定燃料價,調整幅度則按燃料成本實報實銷的原則而定,港燈不會從中賺取利潤。由於燃煤價格於去年大幅波動,加上燃煤佔港燈發電燃料組合八成以上,故需相應增加燃料收費。該公司已將燃料價格調整幅度減至最低,並於今年起調低基本電費,所有客戶的淨電價平均減幅為5.9%。
團體指過程欠透明
民間監管公用事業聯委會發言人蔡耀昌批評,港燈燃料價調整過程欠透明度,結果也不合理。「政府上年同港燈制訂新管制計劃協議,畀港燈9.99%准許利潤,但係調整結果又做唔到預期雙位數減幅。減幅低,明顯係因為燃料價格過高,令人懷疑港燈有冇有效去採購燃料,減低成本,政府有責任加強監管。」
(轉載自《蘋果日報》2009年3月8日的報道)
燃料價屬實報實銷
讀者鄔先生抱怨說:「上年12月都仲係10.5仙一度,今年2月就25.4仙一度,加成一倍半!就算政府有補貼,都變相補畀港燈,根本幫唔到市民。」港燈回覆,根據與政府簽訂的管制計劃協議,該公司的電費由「基本電費」及「燃料價條款調整」兩部份組成。「基本電費」包含一項標準燃料成本,如因燃料價格升跌,與實際燃料成本之間出現差額,便會以回贈或附加費的形式,向客戶發還或收取。該公司一般會在每年年初,根據預計燃料成本及上一年因差額引致的結餘,重新訂定燃料價,調整幅度則按燃料成本實報實銷的原則而定,港燈不會從中賺取利潤。由於燃煤價格於去年大幅波動,加上燃煤佔港燈發電燃料組合八成以上,故需相應增加燃料收費。該公司已將燃料價格調整幅度減至最低,並於今年起調低基本電費,所有客戶的淨電價平均減幅為5.9%。
團體指過程欠透明
民間監管公用事業聯委會發言人蔡耀昌批評,港燈燃料價調整過程欠透明度,結果也不合理。「政府上年同港燈制訂新管制計劃協議,畀港燈9.99%准許利潤,但係調整結果又做唔到預期雙位數減幅。減幅低,明顯係因為燃料價格過高,令人懷疑港燈有冇有效去採購燃料,減低成本,政府有責任加強監管。」
(轉載自《蘋果日報》2009年3月8日的報道)
2009年3月6日 星期五
支聯會要求人大查六四
今年是六四事件20周年,約30名支聯會成員昨日趁全國人大展開首天開會,遊行到中聯辦請願,發表致人大公開信,要求中央政府平反八九民運,確認人權公約,為未來三個月一連串悼念「六四」20周年的活動打響頭炮。天安門母親運動昨也發表公開信要求當局停止迫害六四難屬。「平反八九民運!追究屠城責任!」支聯會主席司徒華振臂一呼,帶領示威者到中聯辦抗議,這場抗爭晃眼已是20年。司徒華表示,八九民運是一場愛國民主運動,卻被血腥鎮壓,至今仍未平反。今年正值中共建政60周年、西藏鎮壓50周年、鎮壓法輪功10周年,當局正加強對天安門母親、異見人士和維權人士的騷擾和迫害。
天安門母親促停止迫害
平反六四的路上,有舊雨,也有新知。69歲的何少慈是支聯會的忠實義工。人稱何姨的她是位退休教師,三年前曾為爭取平反六四參加絕食。曾多次發動網民上街的年輕網民L,昨穿上自製的血衣上街,滲血的汗衣寫上「8964,你是否理解?你是否明白?」的字句。示威者在警方開路下,由西區警署遊行到中聯辦後門,由支聯會常委蔡耀昌宣讀公開信,要求中央政府在六四20周年前夕釋出善意,由人大成立專案的六四事件調查委員會,公佈死難者名單及人數,並撤銷對民運人士的通緝令、黑名單,讓被迫流亡的異見人士回國。支聯會將陸續舉辦清明節獻花、大遊行及六四燭光集會等悼念活動。天安門母親運動昨也發表致全國人大、政協公開信,要求公正調查六四事件,停止迫害六四難屬。信件指現時不少天安門母親成員已是七、八十歲的老人,但她們過去20年,每逢清明、六四等敏感日子,就會失去人身自由,甚至連到墓園拜祭親人的權利也被剝奪。去年再有兩位年邁的天安門母親成員離世,她們至死仍未能為親人討回公道。團體要求中央政府公開六四的真相,還死者家屬公開悼念至親的自由。
(轉載自《蘋果日報》2009年3月6日的報道)
天安門母親促停止迫害
平反六四的路上,有舊雨,也有新知。69歲的何少慈是支聯會的忠實義工。人稱何姨的她是位退休教師,三年前曾為爭取平反六四參加絕食。曾多次發動網民上街的年輕網民L,昨穿上自製的血衣上街,滲血的汗衣寫上「8964,你是否理解?你是否明白?」的字句。示威者在警方開路下,由西區警署遊行到中聯辦後門,由支聯會常委蔡耀昌宣讀公開信,要求中央政府在六四20周年前夕釋出善意,由人大成立專案的六四事件調查委員會,公佈死難者名單及人數,並撤銷對民運人士的通緝令、黑名單,讓被迫流亡的異見人士回國。支聯會將陸續舉辦清明節獻花、大遊行及六四燭光集會等悼念活動。天安門母親運動昨也發表致全國人大、政協公開信,要求公正調查六四事件,停止迫害六四難屬。信件指現時不少天安門母親成員已是七、八十歲的老人,但她們過去20年,每逢清明、六四等敏感日子,就會失去人身自由,甚至連到墓園拜祭親人的權利也被剝奪。去年再有兩位年邁的天安門母親成員離世,她們至死仍未能為親人討回公道。團體要求中央政府公開六四的真相,還死者家屬公開悼念至親的自由。
(轉載自《蘋果日報》2009年3月6日的報道)
2009年3月5日 星期四
拒港人進入澳門的荒謬
實在難以想像,澳門政府拒絕港人入境的「黑名單」,居然有如此多不同的人也被網羅進去。
現在已愈來愈多人說:「澳門政府已經近乎瘋狂!是癲了!」
事實上,稍為有常理的人,都會認為澳門政府的做法是極為不合理;而其實,除了極端不合理,澳門當局多次以所謂《內部保安綱要法》作為法律依據拒絕香港人入境,當中的合法性亦大有問題。
澳門的《內部保安綱要法》是在2002年制定的法律,而有關法律第一條開宗明義便指出:「本法所規定的措施,主要目的是保護個人的生命及身體完整性、公眾安寧以及已建立的秩序免受暴力或有組織犯罪,包括助長跨境犯罪及國際恐怖主義的境內活動的侵害」。綜合來說,有關法律的制定時間是剛好在2001年「九一一事件」後不久,而且法律開宗明義強調是保護澳門人免受跨境犯罪及國際恐怖主義的暴力侵害,可以清楚有關法律的主要立法目的是為了「反恐」。
而今時今日,澳門政府卻為了不知是政治目的抑或其他更不可告人的目的,將原來主要用於「反恐」的法律用來限制香港人入境澳門,如此扭曲使用法律,實在是「無法無天」!
再看看《內部保安綱要法》具體給予警方阻止境外人士入境的權力,是在該法的第十七條,而該條文規定主要是賦權警方作出「預防措施」,以「阻止對依法被視為不受歡迎或對內部保安的穩定構成威脅,或被視為涉嫌與包括國際恐怖主義在內的跨境犯罪有關的非本地居民進入澳門特別行政區,或者將其驅逐出境」。依據有關的法律條文,我們要問:被拒入境澳門的香港立法會議員、區議員、民主派人士、記者以至學者,到底是「對澳門內部保安構成威脅」,抑或是「恐怖分子」?如果是「不受歡迎人士」,那為何不受歡迎呢?為何那麼多不同背景的人同時不受歡迎呢?是香港人特別「乞人憎」,抑或澳門政府「心虛」呢?
現在已愈來愈多人說:「澳門政府已經近乎瘋狂!是癲了!」
事實上,稍為有常理的人,都會認為澳門政府的做法是極為不合理;而其實,除了極端不合理,澳門當局多次以所謂《內部保安綱要法》作為法律依據拒絕香港人入境,當中的合法性亦大有問題。
澳門的《內部保安綱要法》是在2002年制定的法律,而有關法律第一條開宗明義便指出:「本法所規定的措施,主要目的是保護個人的生命及身體完整性、公眾安寧以及已建立的秩序免受暴力或有組織犯罪,包括助長跨境犯罪及國際恐怖主義的境內活動的侵害」。綜合來說,有關法律的制定時間是剛好在2001年「九一一事件」後不久,而且法律開宗明義強調是保護澳門人免受跨境犯罪及國際恐怖主義的暴力侵害,可以清楚有關法律的主要立法目的是為了「反恐」。
而今時今日,澳門政府卻為了不知是政治目的抑或其他更不可告人的目的,將原來主要用於「反恐」的法律用來限制香港人入境澳門,如此扭曲使用法律,實在是「無法無天」!
再看看《內部保安綱要法》具體給予警方阻止境外人士入境的權力,是在該法的第十七條,而該條文規定主要是賦權警方作出「預防措施」,以「阻止對依法被視為不受歡迎或對內部保安的穩定構成威脅,或被視為涉嫌與包括國際恐怖主義在內的跨境犯罪有關的非本地居民進入澳門特別行政區,或者將其驅逐出境」。依據有關的法律條文,我們要問:被拒入境澳門的香港立法會議員、區議員、民主派人士、記者以至學者,到底是「對澳門內部保安構成威脅」,抑或是「恐怖分子」?如果是「不受歡迎人士」,那為何不受歡迎呢?為何那麼多不同背景的人同時不受歡迎呢?是香港人特別「乞人憎」,抑或澳門政府「心虛」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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