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日不少報章報道民建聯突然改變其對特首普選篩選機制的立場,包括引述其副主席葉國謙指難以透過提名機制刪去中央不接納的人士參選特首,並認為中央不會不接受由港人選出的特首;更有報章就此所作的報道,有關標題是「民建聯反對設特首篩選機制」。此外,有關報道亦引述葉國謙的說法,指立法會普選時應一併取消功能組別。
民建聯又「忽然轉軚」支持民主方案?是耶?非耶?是為中央試水溫?抑或是藉有關言論為今年六四集會和七一大遊行降溫?
較全面地看各不同報章的報道後,我的感覺是大家「捉錯了用神」,很可能民建聯本身並沒有任何想法要公開「轉軚支持民主」。
首先,如果看《文匯報》的報道,其引述葉國謙就有關問題的回應是這樣的:「參與特首普選要經過提名委員會的提名,是《基本法》明確規定的機制,應當遵從;有人稱此為『篩選機制』,則未免憂慮過甚」。無論當時葉國謙公開的實際說法為何,《文匯報》的報道正顯示從左派以至北京的立場均不欲在現階段提出任何超越《基本法》字眼的立場。
再者,從《基本法》第45條的字眼看,在普選特首時確實只有「提名委員會」這關卡,而沒有明文規定所謂「篩選機制」;因此,除非有明確有關「提名委員會」組成及提名機制的方案以作評論,否則日後民建聯絕對可以辯稱就算是如何保守的「提名委員會」也不等於「篩選機制」,那時又奈他們什麼何?至於葉國謙有關取消功能組別的言論,也似乎只是重彈過往說法認為「現時立法會功能組別的安排不符合普選原則」,但卻並不有斷然否定普選立法會時必定不能有「經改良的功能組別」。
正因如此,說民建聯改變立場,似乎是太早下定論;充其量,只能說現時他們的說法是較為「彈弓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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